体坛观察者
中国足球亟待改革!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国际足球的记者,当我看到中国足协针对“脑震荡替换规则”所发布的官方声明时,心中的怒火难以平息。
显然,现在的足协将各部门的职能集中到竞赛部,结果却是令人失望的局面,这群连最基本规则都无法理解的官员,正导致中国职业足球赛场上频繁出现混乱。
想要评估足协的解释是否合理,仅需问自己一个问题:
中国国家队是否敢像中超或其他地方联赛的俱乐部一样,利用“脚震荡转脑震荡”这一说法来为自己争取额外的换人名额?足协的官员是否敢在国际赛场上鼓励我们的球员采取这种做法?如果在国际比赛中都不敢明目张胆,难道在国内赛场就可以为所欲为?
接下来,我们来审视一下足协在官方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脚震荡”事件的声明:
评议组针对公众热议的中超联赛第5轮上海申花VS上海海港比赛中涉及的脑震荡替换规则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根据国际足联(FIFA)的相关竞赛规则,在适用脑震荡替换规则的比赛中,球队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换下球员,无论球员是否受到明显损伤。裁判及其他官员无权对此进行干预。国际足联制定这条规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运动员的健康,考虑到潜在的风险。此外,规则规定一队使用脑震荡替换的情况下,另一队则获得一个额外的换人名额。
这一解释显然忽视了中国足球中的种种不当现象,反而主动为俱乐部的钻空子行为提供了借口,违背了足协应有的职责——维护规则的公正与体育精神。
我们面临的事实非常明了:脑震荡替换规则正在被中国职业足球所滥用。上海德比中的“脚震荡”事件并非孤例,在中甲及中乙的比赛中,“脚震荡”甚至成为增补换人名额的常用借口。有统计显示:在2024赛季中乙的比赛中,近一半的脑震荡替换均是被滥用。
足协的解释隐含着一个明确的信号:是否构成脑震荡取决于球队自我判断,而另一方因此获得的额外换人名额,则被视为“公平”,完全不作为被质疑的对象。
足协如此辩解的理由是,国际足联的规定中并未对滥用行为进行严厉追责。那么,这种“法无禁止即合理”的未必能够成立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种官方的解释显示了相关官员及所谓“专业人士”不仅对足球缺乏理解,甚至对体育精神的内涵一无所知。
体育规则体系并不等同于典型的法律规范。体育规则通常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与框架性,建立在对体育精神的尊重基础之上,而非将每个人视为潜在的违规者。
此外,国际足联的诸多规定也为各成员协会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提供了空间。例如,针对未成年人培训合同的最长期限,国际足联并没有强制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容许包身契的存在;相反,国际足联始终强调要保障未成年球员的权益,各国也均按照自身情况建立了相应的法规。
国际足联推出脑震荡替换规则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球员健康,而规章则大多侧重于对球员的保护。
为防止该规则的滥用,欧洲及日本等地在执行细则上设置了程序,以确保体育精神与道德不受到侵犯。例如,主裁判需对疑似事件提交报告,并要求球队在赛后提供有关球员的后续医学检查报告。
因此,足协关于“使用脑震荡替换时,对方球队得到的额外换人名额只是形式上的平衡”这一表述,不仅是对体育精神责任的丧失,还无疑暗示了一种严重违背体育道德的“钻空子式平衡”。
我认为,这次的“脚震荡解释”,与一直拖延的张卓毅案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因为足协相关官员专业能力的不足,他们已然放弃了维护体育精神与道德的基本责任。
作为公众,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呼吁足协进行彻底整顿。如果这种无视规则的行为得不到制止,我们必须请求国家体育总局的介入,因为如此严重的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绝不应当得到制度上的纵容。



